榆林市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解决 贫困发生率降至0.6%
9月16日,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打赢脱贫攻坚战共圆全面小康梦”系列第七场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榆林市贫困人口由2014年底48.63万人减少到2019年底1.8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6.3%降到0.6%。截至目前,这1.82万贫困人口已具备退出条件,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89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将35.92万人(次)纳入低保、6.11万人纳入特困供养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标准,榆林市累计投入78.14亿元用于道路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修筑通村沥青水泥路6534公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运车;建成饮水安全工程5218处,所有贫困群众都喝上了放心水。
全力排查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3万户,完成1.33万户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持续推进低保和扶贫有效衔接,为4.67万贫困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将35.92万人(次)纳入低保、6.11万人纳入特困供养,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建档立卡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再因为贫困而失学辍学,还享受到了有鸡蛋、牛奶的营养餐。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贫困人口就医全部纳入“三重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
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到10206元
坚持把促进群众增收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抓手,突出抓好产业、就业和金融扶贫,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由2014年底的3013元增长到2019年底的10206元,年均增长27.64%。大力实施“4+X”产业扶贫工程,23.9万名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人口实现了产业全覆盖。
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形成了“龙头企业+主导产业+贫困户”等带贫益贫模式,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与3.4万户贫困户建立带贫益贫机制,把贫困户牢牢镶嵌在产业链上。
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建成并网光伏扶贫电站264个,总规模达19.24万千瓦,关联751个贫困村,每年有固定发电收益1.68亿元用于扶贫事业,有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实现了全覆盖,规模和覆盖面积全省第一。
全力推进就业扶贫,精准对接岗位、技能、人员,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6万人,公益岗位安置就业9511人,聘用生态护林员3654名,全市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家庭至少实现1人就业。
946个单位参与定点扶贫投入资金19.3亿元
榆林市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脱贫攻坚,构建起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扬榆扶贫协作,落实苏陕扶贫资金5.8亿元、项目267个。
加强定点驻村联户扶贫,国家和省市县946个单位参与定点扶贫,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9.3亿元。拓展国企“合力团”、校地结对“双百工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三大特色帮扶体系,建成投产项目9个,培训2万余人次,派驻医生专家389名,新建临床专科6个。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深入开展村企合作、结对帮扶,940家民营企业和488家社会组织累计投入资金15.64亿元,惠及贫困人口15.81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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