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7区县开始试点
本报讯(记者 张文)本月起,我市将在7个区县开展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试点工作。力争3-5年后,在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医疗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真正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西安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我市将按照“三个统一,三个不变”(即人员统一管理、财务财产统一管理、医疗业务统一管理,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和任务不变、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的原则,把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通过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试点,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加大对口支援力度,提高农村卫生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服务能力。
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和群众就医需求,县医院将调配相关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发展适宜的技术与特色科室,将其业务由原来的简单服务转为集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生技术指导、卫生监督的综合服务模式。实现“常见病到卫生院,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卫生院”的双向转诊就医模式,全面推进以卫生院为重点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减轻患者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发生,并消除可能由此带来的隐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根据《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的人员、资产划归县医院管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保留各自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乡镇卫生院可增挂县医院分院的牌子。管理一体化后保持县医院、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数不减、财政经费投入不减。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由县级疾控、卫生监督、妇保等机构派驻。乡镇卫生院人员与县医院人员在福利待遇、职称评审、选拔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蓝田县、周至县、高陵县、户县等7个区县将各确定1-2个医疗卫生条件好、综合实力强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企事业医院)与1-2个重点乡镇卫生院建立一体化管理,实施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5月-6月,改革试点工作将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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