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清查学校门前食品摊贩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门前食品摊贩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市食品药监局《关于加强学校门前食品摊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食药监发〔2011〕81号)文件要求,县食品药监局开始对全县学校门前食品摊贩进行清查清理。
5月19日,县食品药监局稽查人员对县城田家炳中学、城关中学、县处级中学、文姬中学、北关小学等学校门前的34家食品摊贩进行了清查清理,并发放《清查学校门前食品摊贩通知书》40余份,要求各食品摊贩从2011年5月23日起,严禁在学校门前摆摊设点,严禁现场制售严重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不合格、不卫生、不安全的食品。如有违反,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
下一步,县食品药监局将加强与校方的合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在学校门前食品摊贩购买现场制售来源不明食品。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学校门前巡查工作,防止食品摊贩禁而不绝,保证广大学生身体健康,确保在校学生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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