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4日召开 市民可旁听 报名电话
本报讯(记者 王燕 实习生 李慧)记者昨天获悉,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5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凤城八路89号)召开,会期一天半。
会议的建议议程为:审议《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全市及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和“六五”普法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设立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审议人事事项。
本次会议安排公民旁听。根据《西安市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市的公民以及在西安投资、工作、居住的外地公民,港、澳、台同胞,均可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所在单位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持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于5月23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到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值班室报名申请。
报名联系电话:8678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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