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12月4日上午9时,我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在高陵县门街举办的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设立“三无食品原料、非法添加剂、过期食品原料、假冒伪劣药品及保健品”展示台和咨询台。
活动期间散发《餐饮服务指导手册》、《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手册》、《高陵县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食品添加剂知识、合理用药知识各类宣传单(册)2700余份,出动宣传员20人次,车辆4台次,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高了辨假识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高陵食品药品工作动态第31期
高陵县食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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