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重点场所周边禁放烟花爆竹 情节严重将拘留并处罚款
为了维护城市消防安全,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宵节,2月1日,西安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城市的重要区域严格控制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的紧急通知,对重要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实施严格管理。
通知要求,西安市政府要求,在各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人员密集的公共娱乐场所、全市所有高层建筑、党政机关及通信等重点单位周边60米范围内区域内禁放烟花爆竹。凡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服从管理,妨碍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人员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进行严密监控,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公安、消防、文物、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场所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各单位要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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