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七大措施狠抓水污染防治
根据《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及《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县水环境现状,依《高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发〔2012〕19号),提出七大措施,狠抓流域水污染防治:
一是6月30日前,由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在泾河1#排污口加建一座提升泵站,将污水完全引入截污管网。
二是6月30日前,对2#排污口建设截污支管实施全面截污,确保污水不再排入渭河。
三是3月15日前,长庆油田矿区事业部泾河园物业服务部(龙凤园社区)立即启动内部管网改造工程,将污水处理站排放口与截污主管网尽快对接,在对接前采取临时措施务必将污水全部引入截污管网,不得通过3#排污口或其它渠道排入泾河。
四是4月30日前,对未彻底完成截污的排污口所排放污水的源头进行摸排并彻底截流,确保我县泾河工业园区南区不再向泾、渭河水体排放污水。
五是尽快开工建设陵雨干沟涵管改造工程,消除沿线村庄污水、垃圾对陵雨干沟水体的二次污染,确保市政府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11月30日前完成。
六是尽快启动并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12月31日前完成。
七是6月30日前,对全县范围内涉水企业污处设施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或提标改造。对逾期不能完成的企业进行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县政府坚决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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