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协商民主 多献务实之策
编者按:日前,市政协部分县级领导围绕十八大报告畅谈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刻领会报告精髓,把握精神实质,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实现新发展。
协商民主是最大限度实现人民民主
市政协秘书长王志林
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胆探索和丰硕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
协商民主的确立,是毛泽东协商建国思想与实践的继承和发展。江泽民同志曾于1991年最早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有选举民主和投票之前的充分协商两种形式,2006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首次阐述了协商民主的优越性。十八大报告正式确立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民主已成为当代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许多国家在推进民主过程中,注重彰显民主的价值和意义,忽略了民主对团结的需求,造成推进民主过程中的团结危机。协商民主也体现了我国传统哲学中“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理念,强调协调、商量、和谐,比西方那种只讲竞争性、对抗性和排他性要好。中国共产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顺应世界民主潮流的明智选择。它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既在选举中保障了人民行使投票的民主权利,又在协商民主中求同存异,取得了最美和谐;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诉求,进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
多方联动推进协商民主
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齐周怀
十八大报告强调:“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这为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职能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如何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我认为,一是要在完善协商制度上下工夫。进一步明确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么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二是要在营造协商氛围上下工夫。无论是党委、政府还是政协,都应该强化民主意识,畅通话语渠道,搭建协商平台,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让各界群众的意愿、智慧得到充分反映和展示;三是要在提高协商质量上下工夫。政协组织要引导委员和各界人士,着眼发展大局,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党政部门应进一步为各界群众知情、协商创造条件,做好协商意见的采纳、落实和反馈工作,使其真正起到发扬民主、优化决策、推动工作的多重效果。
充分发挥社情民意的独特作用
市政协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刘建国
反映社情民意、开展协商对话是人民政协实践协商民主的核心要素。一是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凝聚各界共识。今后,我们将及时反映委员的真知灼见,从而形成强大合力,推动事业发展。二是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广纳各界智慧。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三是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增强协商民主工作实效。要做好新时期的社情民意工作,就必须反应快速、力求实效、体现特色、打造精品,把政协社情民意信息打造成政协精品信息,创出政协信息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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