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评选三八红旗手及集体 申报方式多样化可自荐
记者昨日获悉,市妇联决定在2013年“三八”前夕评选表彰45名西安市三八红旗手和15个西安市三八红旗集体。本次评选活动,除了可由组织推荐以外,社会人士将可通过社会推荐及自荐的形式参与。
三八红旗手的评选条件为:年满十八周岁;在本地区、本行业经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管理者和建设者;在生产、教育、科研、社区管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建功立业,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榜样带动作用,有突出贡献者;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企事业经营者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一般应荣获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荣誉称号;未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评选三八红旗集体的条件为:以女性为主体(女性比例占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注重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的有效结合,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形成了女性人才的培养机制,其职业道德、职业形象在同行业中具有示范作用, 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作出了积极贡献;企事业单位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一般应荣获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荣誉称号;未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
本次推荐评选活动以组织推荐和社会自荐相结合,自下而上进行。申报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西安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西安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一式3份),并按要求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3份),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登记表报市妇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asflxcb@163.com。联系电话(传真):(029)8652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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