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业精神文明建设总结和“三优一满意”先进单位评选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服务单位:
根据全市精神文明创建考评工作要求,现就上报2012年度西安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和“三优一满意”活动先进单位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认真参照市旅发〔2012〕33号文件要求,就本单位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明年工作思路。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年终总结报市旅游局纪检监察室。
二、“三优一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年度无重大违规、违纪恶性投诉事件发生。
2.认真按照市局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三优一满意”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及程序、文明城市创建、争创游客满意单位、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立功等主题活动要求开展了各项活动,及时上报各类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
3.各单位可在参加先进评选的基础上报一名先进个人,且必须是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
三、自荐参加先进评选的单位,要认真填报《西安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三优一满意”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上年度所开展各项工作的辅证资料,务必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表报市旅游局纪检监察室。对不按时报送和资料报送不全的单位,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
1、西安市旅游行业争创精神文明建设“三优一满意”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及程序
2、《西安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三优一满意”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表格下载
3、《西安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三优一满意”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表格下载
西安市旅游局
2012年11月30日
抄送:市文明办
西安市旅游局办公室2012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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