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旅游法》 导游是关键
将于10月1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我国首部旅游法,是集我国旅游事业发展几十年经验与教训为一体而写成的一部法律,国人对其贯彻执行后整顿旅游环境、优化旅游环境抱有极大期望。西安市也将自9月起,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整顿。我认为贯彻《旅游法》,导游是关键。
导游是全团的灵魂,游人则是被动的;游人到了一个新景点,大都听命于导游,导游怎么说,游客怎么做。因此,带好团服好务是游客对导游的起码要求。那些高素质的导游,首先想到的是游客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而那些低素质的导游则时刻想着我如何能多得一点儿。习主席说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也是中国旅游业创新发展的航标,更是旅游创新发展的终极目标。犹如居家过日子,出门在外,导游要当好一团之 “家长”,就要要严格按《旅游法》办事,有了好导游,游客自然不会有问题。
导游文明素质如何,对游人影响极大:习主席说过:“旅游是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增加爱国情怀、提升国民精神的重要途径,旅游也有利于促进修身养性、人的全面发展”。出门在外,导游心中要时刻装着文明,不忘提醒游客处处注意文明,要求游客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游客做到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导游带了头,游人有劲头,文明装在心,当好中国人。
导游综合能力如何,事关游人苦与乐;导游的口才、历史知识、演唱能力、人际交往、危机公关等能力,直接影响团队士气。综合能力强的导游能让游客游得尽兴,还无需花冤枉钱。好导游一次相识,游人终生难忘,好导游靠游人口口相传的推荐,带团不断。综合能力差的导游则仅仅是安全带去,安全带回而已,毫无乐趣可言。因此,导游言谈举止、一举一动直接影响游人利益。
导游与游人是朋友,并非油与水关系。在众多的旅游团队里,游客所在团队的导游,自然是游客心目中朋友。既是朋友,那么凡事就要换位思考,那些景点缩水、折扣归己、遮遮掩掩、利欲熏心类的事压根就别做,也许导游坑游人一两次,导游自己就会后悔“一辈子”。凡事公开、公正、公平,把游客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导游方为好导游。
好导游的标准不是旅游企业自己定的,是广大游客公认的。希望每年通过征询广大游客意见,公正评出优秀旅行社、优秀导游人员,大力表彰奖励,让之成为行业学习之楷模,对深入学习、贯彻《旅游法》大有裨益。贯彻《旅游法》,导游先学一步,先行一步,学好一点,做好一点,相信能够起到“一花引来万花开”的奇效,对此,我深信无疑并拭目以待。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