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新《消法》施行以后可以有
有人吐槽:“网购是十大妇科病之首,唯一治愈办法就是砍手,但是不幸的是大多数患者都是千手观音。”双11后,编辑部电话咨询最多的就是网购话题带来的消费维权,有问买了假货该咋办,有问商家不退货怎么办等等,别急,我们找到了专业的律师为您的网购维权支招,让您拿着法律说事。
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按照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买产品可“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的首次修改,且修改内容多。修改后的法律将于明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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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的物品不合适,我想退货行吗?
本报读者赵小姐来电咨询:“我9月份在网上购买了一条牛仔裤,款式时尚,价格便宜,我立马点击了购买并付款。收到货后,发现质量并不像图片中看上去那么好,做工粗糙,到处都是线头,试穿后也不合身。我便联系店主,要求退货,并愿意承担来往的运费,但遭到店主的拒绝,后来多次沟通都没有结果,我该怎么办呢?”新《消法》:可以无理由退货新《消法》第25条第1款、第2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律师解读:法律赋予消费者七天反悔权王虎律师根据赵小姐的情况认为,网购因消费者主要通过经营者提供的图片、文字、别人评价等选择商品,不易辨别商品的真实性。此次修改的《消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的赵小姐有权要求退货,但要保证商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其二次销售。
读者来电
网上买到劣质品,联系不上商家怎么退货?
本报读者高女士在某大型网购平台上的一家网店中,购买了一套真皮沙发。然而收到货后,满心欢喜的高女士却被浇了一盆冷水,因为她发现这套沙发根本不是真皮的,气愤之下联系卖家退货,然而卖家却不回消息,拨打网店中留下的联系电话也无法联系上。高女士只能向网购平台投诉,然而工作人员在调查后表示,店主提供的身份证件是假冒的,他们只能将该网店关闭,对高女士所受的损失却爱莫能助。新《消法》——购物网站需承担连带责任新《消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律师解读——有权要求购物平台赔偿
王虎律师说:“此次修改后的《消法》对网购平台的责任进行了清晰定位,即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修改后的《消法》,高女士有权要求网购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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