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A级以下景区评级权下放区县
从市旅游局了解到,自7月10日起,全市2A、1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核及相关管理工作将下放至各区县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负责。
市旅游局要求,各区县在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其各评定细则要求,加大对旅游景区创建A级景区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管力度,加大对2A、1A级旅游景区的复核检查力度,原则上对新增2A、1A级旅游景区应3年复核一次,确保景区服务质量始终符合其等级水平。
复核达不到标准的景区将给予相应处理,直至降低或取消景区质量等级。区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每年12月5日前要向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上报复核处理情况。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每年结合日常工作,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对不达标的景区可直接进行警告、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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