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实施机动车限行
针对采暖期严峻形势,我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禁土、减煤、黄标车淘汰等重点方面采取硬措施,打响今冬明春“保卫蓝天”攻坚战。
今年以来,我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采取压煤、抑尘、减排、增绿、禁烧“五大举措”,实施“四项清零”行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截至11月15日全市优良天数达232天,较去年同期增加45天,提前完成省考任务。
随着冬季来临,雾天、逆温、干旱、少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增加,加之采暖燃煤设施启用,部分区域焚烧秸秆落叶,今冬明春仍是我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多发期。为此我市出台相关措施,进一步巩固治污减霾成果,力争让“西安蓝”、“悠然见南山”成为西安人的生活新常态。
扬尘污染冬防期建成区禁止土石方作业
加强涉土工地管理,今年12月1日至明年2月底,城六区、开发区全境及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建成区内,除抢修抢险、地铁施工及地铁前期工程作业外,在建工地原则上停止开挖、出图、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城市管理部门暂停渣土清运审批。如确需土石方作业,由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级主管部门根据施工性质分别向市建委、市城管局提出申请,报市治污减霾办审定。
定期开展扬尘污染执法检查,每月开展两次以上道路扬尘浓度随机抽测,对各类扬尘工地按照降尘浓度超标倍数征收排污费和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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