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暨西安市国家宪法日暨“12˙4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全面掀起
12月4日,西安市钟鼓楼广场沐浴在安宁的阳光里,是什么让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这里驻足?是什么让他们积极举起抢答问题的手?是什么让他们在这一刻感受到冬日幸福的暖风?是法,法在这里、在全市流淌。
“依据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谁?”
“我知道,属于人民。”一位大学生快速地回答了舞台上主持人的题目,并且拿到了第一份“普法大礼包”。
“依据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多少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个我来回答,是18岁。”群众互动节目“有奖宪法知识竞答”,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群众争相答题,尽显学法的热情。
由陕西省委普法办、陕西省司法厅、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西安市司法局主办,莲湖区委依法治区办、莲湖区司法局承办的陕西省暨西安市“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在莲湖区钟鼓楼广场隆重举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祝列克,省委普法办主任、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西安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胡润泽,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刘伯雅和副局长史伟参加了此次活动。
普法不枯燥 法治在身边
早上10点,活动便在相声《法治新说》中拉开序幕,舞台上,相声、快板、陕北说书、民歌等形式各样的法治文艺演出在冬日的阳光下谱出欢快的乐章;舞台下,法治刀旗、悬挂的横幅迎风飘荡。LED屏上,省、市“七五”普法知识集萃、法治视频、法治节目和法治知识图片循环播放。您看,前来参加活动的市、区20余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宣传站点上紧锣密鼓地发放着宣传资料;您瞧,免费法律咨询点在微微的寒风中排起了整齐的长队。这场普法像一场法治的暖风,徐徐在整个钟鼓楼广场上吹佛。
据统计,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60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5000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100余块,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20副,出动宣传车10台次;受教育群众4万人。在广场上散步的刘小姐说:“每个周末我都来广场散步,没想到今天碰到了这样的活动,真是太幸运了,我不但领到了普法书籍,还拿到了实用的普法用品,这样的普法形式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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