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购买商品房限购细则出炉 购房前先核查购买资格
今年1月1日起,西安市对商品房销售执行限购政策,华商报记者获悉,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明确,购房者只有购房资格核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网签手续。
商品房限购政策从1月日起实施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2月31日日,为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西安市出台《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6〕60号)(以下简称《十二条》)文件,对于购房要求有了明确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西安商品房限购政策从1月1日起实施 ,为了落实西安市政府文件精神,该局制定了相应细则。
购房人资格核查通过才可买房
该负责人介绍,《十二条》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他表示,因此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时,应先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经核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网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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