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评选首批“西安工匠” 前10名授予“西安工匠之星”称号
为着力培育和传承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次“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 ”评选活动。
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每两年评选一次,西安工匠每次评选人数不超过100名,西安工匠中特别突出的前10名授予“西安工匠之星”称号。
在西安地区各行业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劳动者,符合以下评选条件均可报名参评:(一)获“中华技能大奖”者、被行业推荐参加世界或国家技能大赛者;(二)获省、市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者;(三)在全国行业一类技能比赛获得名次,在省级行业一类技能比赛中获前10名,在市级行业一类技能比赛中获前6名名次;(四)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发掘整理和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在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项生产工作领域创新业绩突出,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六)具有出色的传承技艺,业绩突出,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显著贡献,有较大社会影响者。对在西安市经济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还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评选申报方式有3种: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推荐,单位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其中,自荐者需要两名以上同行业专家推荐。推荐截止到3月24日。可登录西安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申报表格。报名地址为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政府6号楼517办公室)或西安市职业技能协会(文景路白桦林居公寓C座506室)。联系人和电话:党宝春、贾玉峰 ,89163645 、86786833,电子邮箱:xvsa1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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