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民警郝长明获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
郝长明手捧获奖证书
日前,记者从省委宣传部召开的全省学雷锋活动命名表彰大会上获悉,我市子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郝长明获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他也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民警。
郝长明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督,曾任治安、巡警、石油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子长县公安局安定派出所所长,2013年5月至今任子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从警多年以来,郝长明一直在基层一线岗位上辛勤坚守,始终把百姓的平安当做追求,无怨无悔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凭着优异的工作表现,他曾被授予全国二级英雄模范全省优秀民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派出所所长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记者 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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