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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汉中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2017-03-23 12:10  汉中日报  字号:T|T

(记者 李荷)记者从市医改办了解到,4月1日起,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将与全省同步,实现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实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

此次改革是我省在经过反复数据摸底、成本核算、静态模拟基础上得出的,并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了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听证会。记者了解到,自2012年起,我市县级及县以下政府公立医疗机构就已经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并同步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此次改革的范围主要包括我市的城市公立医院,如汉中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三二〇一医院、汉中市妇女儿童医院(铁路中心医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等。

此次改革主要是为破除城市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让医疗服务各项收费更趋合理化。改革后,将取消以往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价政策,医院药品必须按照进货价销售,同时同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但也有医疗项目收费将提高,提高的部分主要体现在反映医务人员服务价值的项目上,如诊查、床位、护理、手术、治疗等。

市医改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升一降,群众看病费用负担总体不会变化。但由于个人病情存在差异,需要做的检查和所用药品数量都不同,因此每个患者对医疗费用的感受会有所不同。简单来说,患者所用药品或各种器械检查占总医疗费用的比重越大,相较以前花费就会下降;如果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人工价值的费用占总费用的比重很大的话,相较以前看病费用可能就会提高。

(详细内容请见本报6版)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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