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厢广告收入归业主所有?仍有小区物业违规(4)
专家说法
守法应成习惯 监管不能缺失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了解到,《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电梯轿厢内部设置视频、图片、文字等广告时,应当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所有收入归业主所有,优先用于支出电梯维护保养等费用,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收益及使用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小区的电梯轿厢内部的广告收益目前还由小区物业公司收取支出,但是这笔费用的进出应该接受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的监督,市民如有疑问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指出,以往之所以存在物业公司不向业主公开广告费的情况,主要在于业主维权意识不强,很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加上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物业公司违法几乎没有违法成本。《办法》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首先应该明确执法权,加大执法力度,纠正物业违规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内是否设置广告、费用如何收取、收益如何分配等相关事宜,广大业主拥有决定权。此外,物业在小区广告方面的收益应该每年向业主公布,并写明该笔款项将作何用,即便是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护的花费,也应该将明细账公布。如果业主所在小区存在违规情况,业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颜宇飞 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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