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玉器店卖“李鬼”手镯被罚
西安市工商局选取了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消费维权行政执法案例十起,希望能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识别违法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以下是部分案例:
隐瞒贷款购车真实信息
被行政处罚22万元
2017年初,消费者荆某、陈某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宝马汽车时,因该公司未告知其贷款购车真实信息,并收取垫款服务费等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未果情况下,荆某、陈某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经查,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隐瞒消费者与其达成贷款购车并交付购车首付款后即可开具全额购车发票信息及贷款流程等真实信息,将本属免费办理的业务交由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收取消费者垫款服务费计22201元。西安市工商局灞桥分局依法认定该汽车销售公司在提供服务中,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评析】汽车销售服务纠纷是消费者者投诉的热点问题,消费者在遇到问题,不能得到经销商和厂商回应时,可以通过请求消协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买车强加7000元装潢
汽车销售公司被罚10000元
2017年8月,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执法人员对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违法行为,遂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2017年7月,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消费者马某购买汽车过程中,利用格式条款,以“如不购买,将不以合同价格出售该款车”要挟,强制马某购买其指定的价值7000元的装饰材料及服务,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中获利3500元。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依据有关法规,认定该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属于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评析】强制消费行为是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对于经营者强制消费、变相强制消费和添加不合理条件的经营行为,应拒绝交易。已经达成交易的,应通过向工商机关投诉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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