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玛金泰小区成立业委会却遭无视 起诉房管局街办获胜诉(2)
职能部门:不承认其合法性
西玛金泰业委会认为,新一届业委会选举符合“双过半”,换届选举符合相关规定,新城区房管局和胡家庙街道办应该予以备案。业委会多次通过电话、上门、发函等方式请求备案,但两单位不给备案。无奈之下,第二届业委会将房管局和街办起诉至法庭。
在一审时,胡家庙街道办方面认为,第一届业委会成立时规定的任期为3年,该业委会2014年10月已任期届满,那时业委会并未进行换届选举,该业委会已经失去主体资格,其不具备法律行为能力。因此,该业委会于2016年召开的业主大会属无效行为。
新城区房管局方面表示,西玛金泰业委会任期已经届满,其逾期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换届,并且胡家庙街道办多次组织该小区进行业委会的换届选举征求意见,但因业主投票数未达到法定人数,导致未成功。
2017年,西玛金泰小区业主主动提出换届申请,经初步审核通过,选举工作在街道办的组织下进行。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完成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换届选举。因此,金泰业委会称其于2016年10月完成换届选举不符合法律规定。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