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停车计费单位拟由1小时改为30分 高峰平峰差别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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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表示,从缓堵保畅以及改变市民出行方式的角度来看,目前拟定的高峰时段停车收费标准还是稍显有些低,不能完全起到价格杠杆调节公众停车行为的作用。同时对于高峰时段,也应该更加仔细研判,到底是采用停车高峰时段还是出行高峰时段。
有专家建议,从停车位资源高效利用的角度出发,高峰时段的计费单位可以改为15分钟。同时,工作日的收费标准应该高于非工作日,鼓励错峰出行。有消费者代表也表示,对于高峰时段的时间安排应该更加科学。
据了解,接下来,西安市物价局将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西安市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方案》,同时,西安市物价局还将根据《西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完善后的《办法》在网站上进一步公开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最后《方案》经法制办做合法性审核,报西安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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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汽车保有量破300万
主城区停车位仅108万个
据西安市建委提供的数据,2017年底,西安市主城区内各类停车泊位108万个,其中道路停车泊位4万多个。同期,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60万辆,目前已突破300万辆,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的比为1∶2.8,按停车泊位的需求与小汽车拥有量之间1∶1.2的经验数据计算,西安市停车泊位需250万个,缺口较大,且车位周转率不高,造成道路交通拥堵、乱停乱放情况严重。
西安市现行的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是2012年制定的,西安市道路停车特定区每小时6元的收费标准,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8位;一类区每小时4元的收费标准,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1位,收费标准与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相比,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记者 毛蜜娜 实习生 宋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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