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停车计费单位拟由1小时改为30分 高峰平峰差别化
计费单位拟由一小时改成30分钟
分高峰时段和平峰时段差别化收费
重点区域停车费高于非重点区域
拟将以一小时为计费单位改成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拟对停车费分为高峰时段和平峰时段差别化收费。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西安市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方案座谈会上了解到的内容。
为了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停车设施建设,西安市物价局拟定了《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昨日,西安市物价局召集西安市建委、西安市交通局、西安市公安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等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消费者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对意见稿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在讨论会上,计时单位拟定改为30分钟受到讨论者广泛肯定。
停车服务收费咋定价?
意见稿明确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旅游景区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社会资源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开放的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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