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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沣峪口报警称被三人打劫 派出所里吐实情原是毒资分赃不均

2018-08-12 12:34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字号:T|T

做了违法的事还理直气壮的报警,这离谱的事就发生在西安市长安区一名男子赫某身上。8月1日深夜,他在沣峪口向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滦镇派出所报警,说自己被人抢劫了,而赶到现场的民警却发现这起所谓的抢劫案背后另有蹊跷。

据报案人赫某称三名陌生男子抢了他的包,但民警发现报警人在讲述抢劫经过时疑点重重。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滦镇派出所民警杨少波:“报警人称他包内装有三千元现金,被三名陌生男子以要的方式,要走了。因为从报警人给我们的表述中,能看出来报警人深色比较慌张,精神很恍惚。”

民警不动声色的对报警人身份进行核查,这一核查发现报警人有吸毒前科,曾被警方多次处理,但因为报警人自称是被抢劫,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民警:“你报这个案有没有这回事?”

赫某:“我喝多了。”

民警:“没有这回事吗?没人把你抢了?”

赫某:“在山里拿的石头,没有没有,包我掉到河里了。我把包掉河里了,真的,连身份证手机啥的。”

民警:“到底是掉河里还是被抢了?”

赫某:“掉河里。”

赫某称自己在山里玩了有七八天,身上也没钱了,所以想出这种办法,向民警借一百块钱,赫某从抢劫到喝醉酒又到下河捡石头包被水冲走向民警借钱,短短几分钟就变换三种说法,民警预感赫某这次报警的背后一定暗藏猫腻。

杨少波:“怀疑可能因为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对其进行尿检。显示其近期吸食毒品,吗啡呈阳性。经过我们核实,吸毒人员赫某于当日报警的目的,是因为和其一起吸毒的另外一名毒友,因为毒资问题产生矛盾,想借公安机关的手举报毒友,没想到反而把自己举报到派出所。”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相关条例,赫某被依法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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