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迎来共有产权住房 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
昨日下午,西安市房管局召开住房供给侧改革通气会,发布《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改革,按照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共有产权、共享增值收益的原则,降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购房门槛、解决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无自有住房各类人才的居住问题。
方案内容
未来4年筹建保障性住房35万套
《方案》指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经代持机构同意,购房人可按届时市场价格转让所持房屋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拥有优先购买权,并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与购房人按产权份额分割销售收益,相关交易环节税费按产权份额各自负担。
自2018年起,全市20%的居住用地,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重点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院校毕业生、农民工住房问题和相应的子女入学、就医等配套问题;20%的居住用地,用于限地价、限售价的“双限房”建设,以共有产权的形式,解决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无自有住房各类人才的居住问题。
将租赁型保障房(含廉租房、公租房)整合为公租房,以低于市场租金一定比例的价格,面向西安市居民、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经西安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类人才或新毕业大学生出租。
将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整合为共有产权住房,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在西安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和各类人才供应。
自2018年起,在编制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时,优先充分保障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地比例原则不低于40%。2018-2021年期间,全市计划建设和筹集公租房2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15万套,住房货币化补贴全覆盖,并根据住房需求变化,综合评估、科学调整、及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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