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未及时迁户口 西航花园业主3万元“户口保证金”拿不回(2)
派出所称没有户口保证金规定
根据张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申请办理户口须知》,里面的条款中并未提及如果卖房必须迁移出户口的内容。在有西安西港房产开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的收款收据上,3万元的摘要为:“户口保证金。”
昨日上午10时20分,给张先生办理房屋买卖的中介工作人员王某表示,当时西安西港房产开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确有这方面的要求,而且在房屋售出之后3个月内,中介人员多次给张先生打电话,要求他按照开发商要求把户口迁走,但他一直未办理,现在开发商不退钱中介公司也没有办法。
昨日下午3时,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新筑派出所户籍民警表示,公安部门没有户口保证金的规定和要求。对于开发商所要求迁走户口才能退户口保证金的做法,他们不知情。
开发商称只要户口迁走都给退
昨晚10时20分,西安西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回复称,户口押金只要在客户交易后把户口迁出都给退。
针对让卖房者迁走户籍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因新业主有要求,自己房子不能挂别人户口。该公司也是为保障新业主权益才这么做。
他称,为更好督促卖房方履行自己卖房迁走户口的承诺,该公司让业主书写了承诺书并交纳了押金,尽管如此,其仍未能遵守承诺。房子卖了多年,但户口都不按照承诺迁出,老业主多次催促该公司要办理落户手续,均因此房有户口未能办理,给新业主和公司带来很多麻烦。
记者 陈思存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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