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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广场两摊广场舞 科技路十字附近住户苦不堪言

2019-08-16 19:44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一个小广场两摊广场舞 科技路十字附近住户苦不堪言

一到晚上,楼下小广场内各种音乐声交织在一起,让西安市科技路与团结南路十字附近的住户苦不堪言。

“有好几摊广场舞群,还有人用麦克风接音箱唱歌,各种音乐混在一起,吵得人头疼。”近日,家住西安市科技路与团结南路十字附近的王女士向华商报反映,称该十字西南角有一处绿化广场,清晨和夜晚都会有人在此跳舞娱乐,“早起音乐声很小,几乎听不到,但晚上广场舞的音乐声就特别大,距离南侧的小区单元楼不到10米,住户在家里听得一清二楚。”王女士称,大家并非不支持广场舞娱乐,但希望跳舞的人群能将音乐声适当调小,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月15日晚9时30分左右,记者在科技路与团结南路十字西南侧看到,广场上有两拨广场舞人群,南侧是节奏明快的新疆舞,北侧是交谊舞,广场舞区域的绿化带内,还放置着一个大音箱,这两种音乐交织在一起,声音确实比较大。

记者在现场用测试噪音的手机APP实测,交谊舞区域音乐声最高达80分贝,最低也有75分贝,新疆区区域音量较小,音乐声最高为72分贝。

记者了解到,《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此外,按照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21时至次日7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在其他时间进行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针对该处广场舞音乐声问题,华商报将向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并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记者 马群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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