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施工导致道路坍塌 西安通报5起破坏市政设施案例
昨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通报了5起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其中2起违法挖掘城市道路典型案例、2起实施数个破坏城市道路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1起工地施工现场不符合规定典型案例。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管理大队党支部书记张岁学通报了具体案情。
两工地未经批准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张岁学通报称,陕西银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市政挖占手续,擅自在西北一路路西实施挖掘城市道路设置电力通信电缆,其中挖掘沥青路面87平方米,挖掘人行道91.5平方米。
依据《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处路面修复费3至5倍的罚款。
依据陕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次干道沥青路面修复费每平方米645元,透水砖人行道路面修复费每平方米382元。结合案情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两处均处4倍罚款。即:此案予以行政处罚共364272元,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
今年5月,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在西安市环湖南路挖掘人行道设置出入口。经查,该挖掘行为并未办理市政挖占手续,其中挖掘人行道面积为60.5平方米。依据《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处路面修复费3至5倍的罚款。依据陕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透水砖人行道路面修复费每平方米382元。本案挖掘60.5平方米,处4倍罚款。综上,本案给予行政处罚9244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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