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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疫情期间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可延长

2020-04-10 23:15  三秦都市报  字号:T|T

疫情防控期间,身份证有效期到期怎么办?身份证丢了,但人在外地怎么办?4月8日,省公安厅下发15项便民利企措施,内容涵盖户籍业务、证件办理、疫情核查、保安从业等治安管理多个方面。

省公安厅通过流动人口短信服务平台与流动人口保持互动联系,流动人口可以通过“互联网+”居住证模块或者直接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公安派出所为复工复产群众办理居住证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将群众急需居民身份证纳入“绿色通道”办理。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群众居住证申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为群众制发居住证。确保复工复产群众的户籍业务优先受理、户籍类证簿优先制发,随来随办。

群众所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丢失的,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就近换领、补领。

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

派出所对辖区重点企业进行摸排,指定社区民警为责任人,对已复工复产企业,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和目前遇到的困难,制定相应措施,协助解决难题;对未复工企业,了解未复工原因,协助解决有关困难,做好复工准备。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地公安机关通过“互联网+公安政务”等载体,开展“互联网+”公章刻制办理服务,自行选择公章类型、公章材质等服务项目,一键下单、在线支付,通过邮寄方式交付公章。全省公章刻制时间按照省厅便民利企措施要求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记者 石喻涵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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