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反腐第一大案 赵正永敛财超7亿,刷新十八大以来纪录(3)
近3亿尚未实际取得
不过,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即这7亿中,有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赵正永并非十八大后,首个有“未遂”情节的“老虎”。
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获刑15年)敛财超4000万,部分受贿系未遂。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民洲(获刑无期)敛财1.09亿,其中有2000万元属于受贿未遂。
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获刑18年)被指敛财5119万,其中3546万余元系未遂。
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虞海燕(获刑15年)敛财6563万,其中收受都建明贿赂款中部分系犯罪未遂。
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获刑14年)敛财5072万,其中收受800万元债权系未遂。
另外,敛财2.758亿、被判无期的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也存在未遂情节。
法院审理查明,陈树隆到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受贿财物中部分系事后知情,且收受他人给予的6000万元系未遂,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撰文 | 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