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大病救助为职工“二次减负”
(通讯员粟音 张永萍)我老伴在西安住院花了7万多,头一次报了4万多,这次单次救助又报了2万多,借的钱能还了,终于不用发愁了,感谢党的好政策啊!,6月16日,在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事的陈阿姨逢人便夸。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努力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自2017年起,县社保中心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提高我县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救助比例,调整后:参保职工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后,单次在定点医院个人自付费用超过4千元以上的部分按80%救助;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单次医疗救助后,一个年度内累计自付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按70%救助。
自执行单次大病救助政策以来,截止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共受理该项业务26人次,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8%,报销金额总数为212214.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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