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两长四员”集体巡河 全面整治河道环境突出问题
(通讯员周传水)8月21日,石泉县县级河长、副县长乐荣带领县河长办、各镇级河长、警长、四员单位(水利、公安、交通、住建)负责人及四员责任人对汉江石泉、喜河两个库区进行集体巡河,并召开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通报全县河道环境治理短板,安排部署下半年河长制重点工作。
当天,县河长制办公室和全县各镇级河长、镇级警长及四员全员出动,分别对汉江石泉县境内的石泉、喜河两个库区水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巡查。在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上,县河长办就全县11条县级河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点评和通报,按照问题河道所在镇和涉及四员单位职责进行了逐一落实,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下半年全县河长制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自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石泉县按照河长主导、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社会共治的原则,创新提出了河长+警长+四员的管理保护模式,全县共明确了230名河长,并由县委、政府11位主要领导分别担任11条主要干支流的县级河长。还为每条河流分别配备了1名县级警长,1名水政监察员、1名环保执法员、1名海事执法员和1名城管执法员。同时,制作了县级河长、警长及四员河长制工作手册,出台了河长制联系会议、巡查、督查、督办、责任追究、信息报送、投诉受理、考核奖惩办法等九项制度。明确了各级河长职责,落实了监管责任和措施。坚持巡河、执法、治水并举,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以扎实的举措强力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全县涉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得到了省市河长制办公室及水利部的肯定。
据统计,自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石泉县共组织专项执法行动28次,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成功收缴非法电鱼作业船4只。查处涉水违法行为16起,其中河道违法采砂案7件;乱到乱弃渣案2起;渔业违法案件6起;水保违法案件1起;扣押没收违法捕捞及电鱼渔具30余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8起;督促整改12起,罚款14.71万元,对涉水违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和遏制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推进 河长制工作,全面整治河道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各级河长履职,推进五水共治长效管理,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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