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正式发布
10月1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此次普查标的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17年度。通过对陕西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获取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相关基本信息和污染物排放信息,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7月启动,通过三年普查,摸清了陕西省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截至2017年底,全省各类污染源数量为62193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25548个,畜禽规模养殖场8380个,生活源2634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796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122个。其中,西安、宝鸡、汉中、榆林、咸阳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排名全省前5位,5市的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占全省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68.4%。
与此同时,截至2017年底,全省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9.54万吨,氨氮1.64万吨,总氮4.96万吨,总磷0.44万吨,动植物油0.67万吨,石油类145.34吨。从普查情况看,陕西省水污染源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陕西段),数量占全省总数的80%。
另外,此次普查建设了一套档案体系,建立了省级指导、省市县三级同步建设的管理机制。目前,省、市、县三级同步完成了五大类2万余盒纸质和电子档案的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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