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称呼外国人?
在涉外交往中,一般对男子称先生,对女子称夫人、女士或小姐。已婚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称小姐。对婚姻状况不明的女子称“小姐”或“女士”。在西方国家,凡是举行宗教结婚仪式的人,都习惯在无名指上戴一枚戒指,男子戴在左手,女子戴在右手。所以对外宾的称呼可由此推断。以上是根据性别和婚姻状况来称呼,使用起来具有普遍性。在交际中还可根据不同身份来称呼。
(1)称“阁下”
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士,一般为部长级以上的高级官员的称呼,如“部长阁下”、“总统阁下”、“总理先生阁下”、“大使先生阁下”等。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对主教以上的神职人员,对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也可称如“侯爵先生”或“阁下”。君主制国家按习惯可称国王、王后为“陛下”。对王子、公主和亲王等可称“殿下”。
(2)称身份
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所从事的令人尊敬的职业的人士,可单独称其为“医生”、“法官”等;对有博士学位的可称呼“博士”,对教会的神职人员,可称教会的任职,如“福特神父”、“传教士先生”。
(3)称军衔
对军人一般称军衔,或军衔加先生,知道姓名的可冠以姓名。例如:“卡特少校”、“上校先生”、“比尔上尉先生”等。有的国家对将军、元帅等高级军官称“阁下”。
(4)称同志
凡与我国有同志相称的国家(如朝鲜等),对各种人员都可称“同志”,有职衔的也可另加职衔。例如,“主席同志”、“书记同志”、“委员长同志”、“省长同志”、“大使同志”、“秘书同志”、“服务员同志”、“司机同志”等。
温馨提示:
夫人专指已婚女性。夫人称呼之前可以加丈夫的头衔和姓名,而不是夫人自己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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