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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卫生厅通知加强民办医疗的监管力度

2012-04-08 15:10  兵马俑在线  字号:T|T

西安文明网讯 陕西卫生厅通知加强民办医疗的监管力度。

陕西省卫生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民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医患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医疗秩序。陕西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开展一次“树诚信、讲质量、保安全”专项整顿检查,把开展妇科、男性、泌尿、口腔、痔瘘、美容整形等业务的民办医疗机构做为重点,突击检查其广告宣传、就医程序、诊疗科目、医疗收费以及职业资质、执业范围等。对存在问题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该省卫生厅规定,在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同时,严格按照区域医疗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进行民办医疗机构审批。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使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民办医疗机构要严格履行各项诊疗科目、应用技术、广告宣传申报准入手续,严禁应用未经许可或明令禁止的诊疗技术、器械、设备、药品等,严禁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严禁医疗技术人员跨类别执业。督导新办民营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强化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良好可靠的医疗服务。(记者 葛云峰 特约记者 焦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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