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项整治景区票价 游客发现景区乱收费可拨12358举报
近日,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旅游局发布《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从今年9月开始到2016年8月,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将对景区擅自提高门票价格、不执行国家规定优惠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顿。“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将近,消费者遇到景区乱收费现象,可拨打12358举报。
陕西专项整治景区票价
自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经营者不执行价格政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门票价格中违反定价规则、程序规定的行为;以及门票价格虚高等问题。省物价局、省旅游局将对部分影响较大的重点景区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约谈经营者。专项整治期间,省上和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着手,对本辖区内各类旅游景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门票价格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填报相关情况,于2015年10月底前报省物价局。
不得强售“园中园”门票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若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通过违规设置、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向消费者强制代收其他费用;未按规定对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落实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存在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纠正,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现行价格明显偏高、社会反映强烈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规范其价格行为,引导适当降价。
各类景区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未按规定履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责任的,应立即纠正,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降低虚高景区门票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门票价格成本监审、听证、信息公开等程序,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频率、幅度和出台时间的规定。
有以下违规调价行为的,要予以纠正。景区门票价格上调间隔期不符合规定的,应恢复至上调前的价格水平;景区门票价格上调幅度超过相关文件规定的,应按规定重新核定、相应降低价格水平;制定或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未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信息公开等程序的,应在依法履行各项规定程序基础上,审核现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并做出相应调整。
降低不合理、虚高的价格水平。除法定税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外,将门票收入用于景区正常运营以外其他开支的,应在定价成本中扣除,并相应下调门票价格水平;现行门票收入超出景区正常运营需要的,应相应下调门票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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