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 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区分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正式下发,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我市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有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全面放开
建制镇落户限制
《意见》指出,我市将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改革西安市市辖区落户政策,根据我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文化程度、专业职称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
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现全市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的目标,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健全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落实入户调查制度,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按照“谁招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招租人和用工单位的管理责任,着力提高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