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跻身全国首批产融合作试点市
3月17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日前,国家工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四部委批复同意,宝鸡被列为全国首批37个产融合作试点城市之一,是陕西省唯一入列城市。
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是工信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重要行动。产融合作是通过建立银企交流机制,强化信息交流共享,促进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企业集聚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产业与金融协调发展,对试点城市未来产业发展意义重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融合作发展,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先后成立了母基金、产业基金等,专门制定了《宝鸡市投资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特别是在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惠民项目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为我市成功申报试点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据了解,入选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后,宝鸡将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加强信息共享,搭建产融信息合作平台,增强信息对金融机构融资的引导;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探索基金合作新模式,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营造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互利共赢的生态环境。本报记者胡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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