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县城及镇十星创建启动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县城、镇开展“十星”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全市9个县城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建制镇,从今年起至2019年,全力打造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征、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十星”城镇群,使居民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全面提升。
据了解,为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县域、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2017年至2019年在全市开展“十星”县城、镇创建活动。“十星”县城、镇创建体系包括科学规划、环境优化、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特色鲜明五个方面,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核心,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着力转变城镇发展方式、着力提升环境质量、着力创新服务管理、着力打造特色风貌,使城镇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更高,综合承载能力更强,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步伐更快。
“十星”创建活动依据相关工作标准,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定星,每个星记10分,共计100分。《意见》要求,各县2017年度“十星”县城创建评星等级应达到七星以上,“十星”镇创建评星等级应达到五星以上,每个县“十星”县城、镇创建活动评星等级平均后应达到六星以上。“十星”创建活动考核结果将纳入各县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本报记者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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