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摩托车“带牌销售”在安康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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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牟庆红) 6月9日,记者从汉滨交警部门了解到,我市将逐步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并将汉滨区作为试点。
据悉,6月7日汉滨区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安康阳光车业有限公司、金陵商务有限公司作为试点企业,销售门店内已经完善了标识标牌、查验区功能区设计、规章制度制作、号牌号码及收费标准公示等基础工作,车管所组织查验人员分别对试点企业待售摩托车进行了集中查验,封存了车辆查验表和整车合格证,并对助理查验员、业务代办员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要求企业按照查验---销售---选号---代办---发牌---交付的工作流程,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良性运行。
启动首日,交警部门向安康阳光车业有限公司、金陵商务有限公司按比例分发了摩托车号牌号段并予以公开公示,试点企业当日成功办理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20余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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