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启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 贫困人口识别杜绝“唯收入论”(2)
杜绝信息比对结果“一刀切”现象
这次动态调整工作至12月31日结束,信息采集的范围包括户和村,其中,户信息采集范围为:所有在册建档立卡户(包括在册贫困户、脱贫户和新识别户),脱贫户需采集2014年以来所有年度的信息;村信息采集范围为: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村内的自然村,包括已标注“出列”的贫困村。
会议要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本次动态调整工作,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主体责任,各组长要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签订承诺书,确保对象识别和数据质量不出问题。县(区)、镇(街)、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培训好工作队伍,深入宣传扶贫对象识别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强调,要严格标准程序。贫困人口的识别纳入要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既不提高也不降低。要严格执行扶贫对象识别程序。在贫困人口识别纳入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贫困户车辆、商品房、注册企业、缴纳公积金及纳税情况等信息比对,合理运用比对结果,杜绝“唯收入论”和信息比对结果“一刀切”的现象。同时对现有在册贫困户也要全面进行信息比对、综合研判。
扶贫对象识别过程中违规违纪将被追责
会议要求,各区县要认真研究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工作进度。绝不允许拖全市后腿,影响考核及评估工作大局。同时,对于采集录入的数据要严格审核,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对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动态调整工作过程严谨、数据准确、资料齐全、结果真实,不留隐患。
据悉,市级扶贫和纪检监察部门将组织开展督查和暗访。对照承诺书的各项内容,对贫困人口识别准确度没有达到100%的,对数据信息准确率没有达到100%的,按照规定进行问责。扶贫对象识别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除追究个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记者 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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