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这17家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成“典型”被曝光
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依法打击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现将西安派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7个拖欠劳动报酬案件予以公布。
1、西安派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西安派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77591545XM;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与纬二街十字阳阳国际广场1幢4单元41402室,法定代表人:李悦。
2015年8月,西安市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西安草堂天然气有限公司员工活动中心施工、装饰工程项目拖欠劳动报酬。经查,西安派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此项目,拖欠李太举、李刚、张平等2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28.19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悦采取逃匿、搬离办公场所、变更联系电话和住址等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2015年10月27日,西安市人社局向派仑公司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报酬,但逾期仍未支付。后西安市人社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5月7日,李悦被抓获归案。2017年6月27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李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包工头何大海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5年10月,西安市临潼区人社局接到王某某60名农民工投诉,称在临潼区桃苑新世纪商住楼项目干活,劳动报酬被拖欠。经查,改项目实际承包人何大海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393.62万元。后经临潼区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何大海仍采取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工人工资。2016年2月1日,何大海被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立案侦查,2016年6月17日,何大海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27日被依法逮捕。2017年5月26日被临潼区人民法院以何大海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3、包工头高建明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5年8月,刘德军等52名农民工向莲湖区人社局投诉,称其在红光社区物业办公楼扩建工程土建项目干活,劳动报酬被拖欠。经查,该项目实际承包人高建明拖欠刘德军等2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23.1万元。西安市莲湖区人社局于2015年10月22日做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高建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但仍未支付。后高建明逃匿,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16年1月18日,高建明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被抓获,同年2月25日被依法逮捕。2016年10月14日,高建明被莲湖区人民法院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