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住宅的亮化工程 谁尊重了业主的声音?(4)
管理办法:六类夜景照明中没有明确提住宅
4月4日华商报报道了中海碧林湾小区业主,反对曲江新区管委会在小区住宅楼外立面亮化施工,目前,该小区亮化工程已经暂停。
在华商报持续关注下,4月8日西安市法制办公布了《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对应当设置夜景照明设施进行了归类,但并没有明确提到居民住宅区。
(一)繁华商业区和城市主要大街两侧的建(构)筑物;
(二)城市广场、绿化、雕塑、喷泉、车站、桥梁、风景名胜区、河湖水域及沿岸景观地带等公共场所及临时性重大活动的景观照明场所;
(三)体育场(馆)、剧院、博物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体设施;
(四)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主要大街以外五十米以上的非住宅类建(构)筑物;
(五)主要大街的广告灯箱、商业门匾;
(六)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及分区规划确定的其他场所。
记者 谢涛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