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五个工作方案和二十一个行动方案 全方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4)
8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办税大厅可同时办理所有税收业务
《西安市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方案》明确,办税环境再优化,从2018年8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的办税大厅都可以同时办理所有的税收业务。推进自助办税设备“进企入社”。在银行自助服务区、邮政营业网点和大型企业聚集区等地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业务。
办税时间再压缩,取消定期定额个体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年度汇总申报。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建立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实现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问题远程解决。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次性办结,推行“零门槛”办税。
通关模式由传统“串联式”变为“一次申报、分步处置”
《西安市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动西安咸阳机场航空口岸设立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申报建设,筹划申报进口植物种苗和食品医疗器械等指定口岸,为开放型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通关模式由传统的“串联式”作业改变为“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企业通关物流成本平均降低30%;建立“一口受理、多项联办、并联审批”工作模式,推行“统一收件、内部流转、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实现“19项事项联办”和“一站式服务”,办理事项由30天压缩到3天。
逐步推行自贸区管理模式和西咸新区放管服改革“3450”综合行政审批经验,进一步缩短项目对接、洽谈、落地、开工、投产的时间。实现项目“全周期”服务,建设“全市招商引资信息化管理数据平台”,推行招商引资十项服务机制,从考察、洽谈、签约,到注册、开工、投产,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
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
《西安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方案》强调,降低企业用工、用电、用气成本。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工伤保险费率在执行新的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下浮30%;生育保险费率继续下浮至0.25%。
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签订还款协议或申请缓缴。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对于连续两年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的企业,可按照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并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军民融合产业孵化器,市财政累计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支持军工企业与军工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对改制中的资产评估、产权过户、上市融资等费用按50%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浮动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预存比例视企业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与不同比例的减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超过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免于缴存保证金,同时企业可通过银行保函的方式履行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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