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五个工作方案和二十一个行动方案 全方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6)
全方位服务 免除企业后顾之忧
新开、调整公交线路15条以上
《西安市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全面精简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加强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严查营运客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客运站场、旅游景点等旅客集散地的巡查执法力度。
强化出租汽车行业监管。重点查处各大客运场站、地铁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出租汽车拼座拒载和不打表载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车内卫生不合格等服务违规行为,努力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
科学优化调整公交线网,新开、调整公交线路15条以上,确保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提升至60%。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公交首末场站,全年新建公交站场3个,不断提高公交进场率。
落实居住用地两个20%原则
《西安市多渠道支持人才安居服务行动方案》提出,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量和供应结构,科学把控住房建设量和上市节奏,平衡市场供需关系,提升住房品质,稳定住房价格和市场预期,以市场为主满足中等以上收入人才的住房刚需。加大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建设力度,大力推进人才安居、住房保障货币化,引导单位住房困难员工和引进人才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政府和用人单位予以一定的货币化补贴,降低各类人才购房和租房成本。
调整居住用地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建设用地供应比例,建立稳定的土地供应长效机制。推进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自2018年起,全市20%左右的居住用地,用于公租房建设,重点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院校毕业生、农民工住房问题和相应的子女入学、就医等配套问题;20%左右的居住土地,用于限地价、限售价的“双限房”,主要解决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及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问题。
加快研究出台鼓励用人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共有产权房相关政策,以建设成本价向本单位引进人才和既有人才出售,在单位服务满10年的,政府放弃共有产权,服务不满10年的,由单位回购个人产权,继续向符合购房条件的本单位人才出售。
建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西安市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创新,将西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成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品牌机构。
推进快速维权、精准维权、刚性维权,实现法律效应与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形成司法审判、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主体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服务和社会监督相互促进的大保护大维权机制。建成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四调联动”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12330公益服务热线,构建受理、答复、移交、反馈、跟踪一体化机制。
建设中介服务“网上超市”
《西安市规范涉审中介服务行动方案》明确,将建设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凡进入我市开展业务的涉审中介机构均应登录西安政务服务网“网上超市”,登记机构信息,经事项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开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服务标准、信用等级等相关信息。允许在西安中介机构挂牌入驻,业主可根据中介机构的实力、业绩和诚信等级自主选择。
组建中介机构信息库,将入驻“网上超市”的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业务范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全部纳入网络管理,公开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和业务办理情况,供业主选择。
推进大西安产业基金设立
《西安市优化企业申报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流程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将梳理市级现有创业投资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军民融合基金等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清单,统一对外公布。建立市级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滚动申报机制,编制《市级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申报一本通》对外发布,方便企业和投资机构了解西安市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方式、申报条件、投资流程等相关内容,全面申报市级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投资。
推进大西安产业基金设立,组建成立西安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引导基金法人)、西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加快推进大西安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工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对外发布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军民融合深化改革、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载体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农业发展、商贸物流及外经贸发展、建筑业、“人才新政”、融资渠道等方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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