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意见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步伐(2)
明确十七个部门职责
加速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了农林、国土、水务、税务、财政等十七个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的工作职责。其中,国土部门要加大农村“三块地”试点改革工作力度(农村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加速完成试点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四荒”地使用权等确权颁证工作。
财政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统筹,确保每个试点村有壮大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区县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并参与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做到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金融资本。金融管理部门要逐步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范围,降低融资门槛,放宽担保条件,扩大抵押范围,积极开展全市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编制人社部门将恢复和健全镇街农经机构,重点加强对新城、碑林、莲湖三区农经工作机构的恢复工作,确保每个区县、镇街都有专门的农经工作机构和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专职农经工作人员推进改革工作。保险部门逐步扩大保险品种和保险规模,增加保费补贴范围。质检部门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纳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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