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价上涨开发商主动违约:宁愿双倍返还定金也要解除合同(8)
已有企业被查 为何开发商仍屡屡违约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引导和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7年5月就下发《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超过5分将被暂停房屋网签销售,记分记录周期为半年,记录周期届满后,记分信息统一清零,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其信用档案。
记者在《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计分标准》明细中发现,针对“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将已售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的”等,都有着详细和明确的扣分标准。其中“将已售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的”违规行为,将被直接扣除5分,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超过5分的,在整改或行政处罚完毕前将被暂停房屋网签销售。
《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还明确,对存在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销售引起重大涉稳事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机构,除进行记分处理外,还将纳入“黑名单”,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记者了解到,有3家开发商要求购房者退房被记分,具体为“铭城地块”存在无预售证售房,预售证下来之后又要求业主退房,2018年4月11日被记2分;“新一代伟业国际”存在在标价之外出售商品房,2018年4月18日被记2分;“臻园阳光”不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业主退房,2018年5月3日被记2分。“大华翰林华府(一期)”和“华安紫竹苑”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违反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2018年4月11日均被记10分。
尽管职能部门也进行了一些处罚,为什么还有开发商屡屡违约呢?陕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员谢雨锋说,这是因为职能部门处罚的力度不够。
职能部门不能回避自己的责任
房价上涨后,开发商屡屡违约,购房者向职能部门投诉无果。谢雨锋说,这体现出的是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比较薄弱。“看似有规则,实际上没有,在这种情况下,职能部门不能回避自己的责任,回避了就是不作为。”谢雨锋说,开发商频繁违约,对大西安的形象也是一种影响,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联合起来,该出手时就出手。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宁军 陈思存 杨德合 魏光敬 卿荣波 李婧 采写
评论
以维护城市品质的名义 减少楼市“负能量”
杨鹏
大概从去年开始,西安房价就处于一路上涨态势。如果说,伴随着房价上涨,开发商毁约只是个别现象,倒也不必大惊小怪。毕竟,为了利益撕毁合同,这不只是房地产市场独有。只是,当房价已跨过万元关口,可以想象,一旦开发商毁约,这叫辛辛苦苦攒钱,为了圆住房梦的普通老百姓情何以堪?
要看到,在强大的利益驱使之下,精于算计的开发商其实很明白毁约的成本与收益孰大孰小,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开发商为何选择“一房二卖”,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房,甚至逼迫购房者主动退出乃至接受涨价的现实了。
市场经济,按合同办事天经地义,买卖双方必须遵守“契约精神”,而不能随随便便撕毁合同。更需要指出的是,商品房不是普通的商品,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尤需要坚守起码的契约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发商毁约成风,不正说明房地产市场契约化程度有些欠缺?这对于一个城市的诚信环境难道不是一种伤害?
房子,自古就是保身立命之所,也与每个家庭的财富和生活状况息息相关。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无疑包含着住房梦的实现。所以,无论是基于老百姓福祉考量,还是从城市形象和品质建设上讲,都不能放任自流。特别是在建设美丽宜居品质西安的今天,一个不被“负能量”缠身的房地产市场,人们才能从中增强相应的获得感、幸福感。
毫无疑问,大多数购房者并不具备和开发商博弈的能力,而楼市乱象却足以伤害一座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基于此,相关部门有必要主动作为,依法、依规约束开发商行为,以减少楼市“负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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