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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委将对30城启动房地产专项治理 西安:尚未接到通知

2018-07-01 17:55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字号:T|T

最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从7月起,对包括西安在内的全国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那么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什么?西安有没有相应的方案和措施呢?

6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公告称,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7月初到12月底,在北京、上海、西安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是什么?

根据公告信息,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二、专项行动涉及哪些城市?

其中,这30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成都、西安、海口、兰州、贵阳、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重庆、昆明、佛山、徐州、太原、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

三、西安目前有无相应措施?

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了解到,目前他们尚未接到有关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通知,接到文件后将根据要求制定相应方案和措施。

据了解,目前,西安市房管局仍继续进行常态化监管工作,并会定期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公示。6月26日和6月28日,西安市房管局就在官网分别公示了“2018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第七批)”和“2018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纪机构(第七批)”。其中,1个房地产项目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罚款13万元,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因违规房地产经纪行为被罚款1万元到4万元。

除了公示查处情况外,西安市房管局也对市民购房做出相应提醒: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此外,选择二手房经纪机构前,应先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切勿选择不合规的“黑中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市民可通过登录市房管局官方网站或“西安房管”微信公众号查询正规房产经纪机构。(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柳峥 翟育国)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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