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销售过“六神”花露水 如今收到被起诉伪劣产品的传票(2)
两年后被起诉 商店老板也觉得自己很“委屈”
5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华清东路程先生的商店内,商店面积不大,除了主要经营的烟酒外,还零售一些日用品、食品等,除了法院传票和起诉状,还有对方发来的一份《公证书》、《产品鉴定书》及证据清单。
公证书下达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其中明确,陕西众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转委托,调查陕西省内涉嫌侵犯商标权利行为。为固定证据、维护当事人权益,特向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申请对其购买涉嫌侵权产品的行为进行保全。
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张某于2018年11月13日中午12时40分来到XXX商店(程先生所经营商店),公证员助理对商店门头牌照。张某进店购买了外包装标识为“六神”的花露水一瓶,起付款前对商店的微信付款二维码进行了牌照。其使用微信扫码付款后,对微信付款账单详情进行了截屏,随后一行人将上述物品带回汉唐公证处……11月13日当天,经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产品术语伪劣产品,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产品既然在当天就已认定为伪劣产品,为何时过近两年才提起诉讼,程先生对此也表示质疑,“对方与公证员当时前来时,我对此毫不知情。”程先生说,不然他会留下一瓶花露水作为证据,或保留好当初进货的货单,不至于现在无处喊冤。
17日下午,记者尝试拨打了民事起诉状中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留电话,接通后,对方自称为诉讼案件代理律师,她表示,案件流程在法律合理期限内,立案、诉讼等过程都需要时间,一切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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